近日,有市民反映,电动车上牌后闯红灯和逆行是否会被抓拍,抓拍后是否会被处罚?对此,记者就市民关心的话题咨询了安庆市公安交警部门。

12月7日,记者在城区主干道路走访发现,大部分电动车都悬挂了车牌,只有极少数电动车没有“身份证”,仍在道路上行驶。在湖心中路与菱湖北路十字路口处,记者看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当被问及为何没有上牌时,车主表示他已经为车辆登记了号牌,因平时比较忙,一直没来得及安装。

随后,记者来到菱湖南路路口处,看见一辆三轮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该车虽然已经登记上牌,但车主存在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现场对车主罚款50元。“我家住在菱湖南路附近,为了图方便直接骑过来了。”市民李先生说,经过这次教育之后,下次一定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文明行驶。

记者从安庆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集中登记时段后,不按规定悬挂电动车号牌、摩托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标识)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在道路上行驶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已登记的电动车但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对在治理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胡九祥介绍,非机动车上牌后闯红灯和逆行会被抓拍,被抓拍后将在“安庆交警”公众号上进行曝光,暂时还不会事后通知非机动车车主交罚款。除非被现场执勤交警看到,他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除此之外,安庆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将严管非机动车乱闯乱行等不文明行为。”

全媒体记者 徐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