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张梦梦

案情介绍:

原告刘杰帅诉被告张梦梦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21年1月3日,后被告以结婚为由,要求原告购买三金、索要彩礼,索要礼金共计94000元。被告张梦梦得到以上钱款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不再见原告,无奈原告于2021年4月2日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一、被告张梦梦返还原告刘杰帅礼金91000元,自2021年5月起每月25日前返还10000元,至91000元礼金返还完毕止;

二、若被告张梦梦一期逾期,原告刘杰帅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部执行。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张梦梦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刘杰帅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梦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我院决定将张梦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张梦梦

性 别:女

身份证号码:411327******1527

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张岗村张沟后10组27号

案 号:(2021)豫1325执1665号

执行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91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举报电话:0377-65267618

联系人:李警官

声明:

本院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若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

法院将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请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撤出“黑名单”,自由走天下

共同打击“失信人”

建设诚信社会!

来源/天平内乡

编辑/李冬|一审/翟参 张优 袁潇

二审/周星宇|终审/周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