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关心的本科职业学校毕业生学位证问题终于有了确切消息!

2021年11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 将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意见》明确了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等的政策依据及工作范围,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批权限和申请基本条件及授予方式、基本程序、授予标准、授予类型、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提出了要求。

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进行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

《意见》还要求,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全国最早的一批本科职业学校于2019年招生,接下来如能申报并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这批学生就有望获得学士学位证。

目前,全国共有32所本科职业学校:

还有一所职业技术大学已于2021年5月17日获教育部公示、6月份没有公布停止设立、但至今未成立,它就是石家庄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拟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与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合并。

此外,带有“职业”二字且已经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有2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10所职业大学是专科高校:

学校名称

办学层次

所在地

天津市职业大学

专科

天津 天津市

四平职业大学

专科

吉林 四平市

南通职业大学

专科

江苏 南通市

苏州市职业大学

专科

江苏 苏州市

扬州市职业大学

专科

江苏 扬州市

黎明职业大学

专科

福建 泉州市

九江职业大学

专科

江西 九江市

鄂州职业大学

专科

湖北 鄂州市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专科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新疆职业大学

专科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附《意见》原文:

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

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

学位办〔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学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三、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应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育人特色,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相关要求。

四、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基本条件,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涵盖办学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管理制度等内容。申请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五、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教育部在颁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时,应明确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代码、归属的学科门类发生变动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对授权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位授予程序。主要程序是:审查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并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查。

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思想政治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

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障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区域(系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其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高教志 ID:cncollege

关注高等教育发展 / 关心大学教师成长 / 关怀大学生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