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2月10日 瑞典首次颁发诺贝尔奖

1901年12月10日,瑞典国王和挪威诺贝尔基金会首次颁发了诺贝尔奖。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诺贝尔奖每年发给那些在过去的一年里,在物理、化学、医学、文学及和平事业方面为人类作出最大贡献者。”

1901年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有:德国的伦琴,他发现了X射线;荷兰的霍夫,他发现了化学动力定律和渗透压强;德国的贝林,他在血清法的研究方面卓有成就;法国的普吕多姆,他在诗歌创作方面颇有建树。1901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有:瑞士的邓南遮,他于1864年建立了国际红十字会,经济学家帕西,他建立了法国国际仲裁协会。

诺贝尔奖对所有的人开放,不论其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如何。同一获奖者可以多次获奖而不受限制。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以及经济学的颁奖仪式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而和平奖的颁奖仪式则在奥斯陆举行,时间为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获奖者通常亲自去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