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第二中学
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随州市曾都区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1年12月,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2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随州市曾都区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东至季梁大道,南至随州市曾都区第二中学,西至桃源居,北至孔家坡北巷,总面积约41548.88m2(62.32亩)。
根据《随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场地实际情况,进行采样点的布设。
本次调查地块内15个土壤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暂定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位。根据实际土层分布情况,共送检94个土样(包括9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包含1个平行样),所有土壤样品测试指标均包括pH值、重金属8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值、重金属8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12项常规指标(色、挥发酚、耗氧量、硫酸盐、氨氮、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
本次调查所有样品测试工作均由有CMA资质的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检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质控相关规定。监测活动过程所用仪器均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并在合格有效期内。检测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三、调查结果
土壤: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对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有相关标准限值的指标均能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地下水:所有送检地下水样品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有相关标准限值的指标均能满足该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判断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随州市曾都区第二中学
联系人:张校长 联系电话:13872860971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升 联系电话:158267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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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W.Qian
来源: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品: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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