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投资评价审核中心接受委托,对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提防项目支出进行事中绩效评价。

被评价单位提供评价所需所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我中心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评价报告,现评价工作已完成,出具报告如下:

一、内容摘要

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下发《关于<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8〕387号)文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乐发改审批〔2020〕108号)于2020年3月19日经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经省水利厅审查后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审查意见(川水函〔2020〕742号),2020年6月24日市水务局批复(乐水审批〔2020〕17号),2020年12月28日完成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工程起点位于四川红华实业总公司取水口边墙,堤线沿大渡河左岸布置,工程终点至国道G245超限检查站上游约200m高坎,工程拟新建堤防长度共1864.86m。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将提防工程建设项目定为IV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P=5%),相应洪峰流量8110m3/s。按SL723–2016《治涝标准》规定,保护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建筑物按4级设计。

2.评价结论。

工程建成后,新建提防将与上游挡墙和下游山体等形成一个封闭的防洪保护圈,将保护区内的防洪能力提高到抵御20年一遇洪水,极大提高保护区防洪能力,解决困扰当地水患问题。完善金口河区永和镇段防洪体系,改善水环境,为金口河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的环境。项目决策符合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执行较规范,但仍存在项目进度滞后、预付款支付滞后等问题。

3.主要问题及建议。

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建议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监控项目进度,督促服务供应方及时提交成果。

资金预付款拨付滞后,建议及时下拨预付款资金,完善资金拨付流程,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下发《关于<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8〕387号)文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乐发改审批〔2020〕108号)于2020年3月19日经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经省水利厅审查后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审查意见(川水函〔2020〕742号),2020年6月24日市水务局批复(乐水审批〔2020〕17号),2020年12月28日完成项目招标工作。

2020年11月2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0〕161号)文件,下达金口河区中央预算内资金733万元;2021年《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1〕64号)文件,下达金口河区中央预算内资金2542万元。该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共计3275万元。

通过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单位: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31577367.00元。项目工程起点为四川红华实业总公司取水口边墙,堤线沿大渡河左岸布置,工程终点至国道G245超限检查站上游约200m高坎,工程拟新建堤防长度共1864.86m。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将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定为IV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P=5%),相应洪峰流量8110m3/s。按SL723–2016《治涝标准》规定,保护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建筑物按4级设计。工期240日历天。

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提防项目业主单位为金口河区水务局,2021年5月13日,金口河区将该项目委托给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润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润公司)代建。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金口河区财政局按照《金口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择确定该项目开展事中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四川省财政厅下发的2020年四川省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由通用、共性、特性3个层次,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行4个大类有机组成。评价组根据项目预期目标、属性特点、功能用途等因素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方研究细化三级指标。评价组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评价小组抽查评价相结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并按以下程序开展具体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了解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相关政策,听取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介绍,听取被评价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接收被评价单位提交的资料。

2.分析评价。

根据前期准备工作了解的情况,通过检查被评价单位提交的资料,对评价指标进行对应打分,得出评价初步结果,就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打分情况与被评价单位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最终得出评价结果。

3.报告撰写。

评价工作组对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相应格式撰写报告初稿,与项目实施单位或主管部门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修改报告,征求部门及财政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指标综合得分51分,具体如下:

一级指 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得 分

项 目

决 策

程序严密

决策程序

4

4

规划合理

决策依据

4

4

项 目

实 施

分配合理

分配方法

2

2

分配结果

2

2

使用合规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2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2

执行有效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2

2

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

2

完 成

结 果

预算完成

资金到位率

1

1

资金使用情况

2

0

预算执行率

1

0

目标完成

完成数量

1

0

完成质量

1

0

完成及时率

1

0

完成成本

1

0

违规记录

审计或检查

2

2

项 目

效 果

功能性

实施效果相关性

5

5

实施效果与行业发展需求的相符程度

5

5

配套性

与相关配套实施的整体协调

5

5

整体效益性

5

5

完 成

质 量

质量达标

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20

0

社 会

效 益

能力实现率

设计能力实现情况

20

0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8

合计

100

51

2.综合评价情况。

工程建成后,新建提防将与上游挡墙和下游山体等形成一个封闭的防洪保护圈。将保护区内的防洪能力提高到抵御20年一遇洪水,极大提高保护区防洪能力,解决困扰当地水患问题,完善金口河区永和镇段防洪体系,改善水环境,为金口河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的环境。项目决策符合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执行较规范,但仍存在项目进度滞后、资金支付滞后等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权重8分,得分8分。

通过新建堤防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防洪能力,确保工程防护区在设计标准内不遭受洪水侵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金口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实际需求吻合。

2.项目实施:权重12分,得分8分。

(1)资金分配及分配结果情况:权重4分,得分4分。

2020年11月2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0〕161号)文件,下达金口河区中央预算内资金733万元;2021年《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1〕64号)文件,下达金口河区中央预算内资金2542万元。该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共计3275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权重4分得分0分。

项目目前预付款尚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滞后。

执行有效情况:权重4分得分4分。

该项目委托金润公司代建,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由金润公司财务部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严格按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情况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权重80分得分35分。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权重10分得分4分。

预算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率即到位资金占计划资金为100%。

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工程进度受大渡河汛期水位影响,未达到序时进度,扣6分。

(2)项目效果情况:权重70分得分31分。

金口河区永和镇新光村防洪设施建设滞后,没有形成完善的防洪体系,一遇较大洪水即造成重大损失。本工程建成后,新建堤防将与上游挡墙和下游山体等形成一个封闭的防洪保护圈。将保护区内的防洪能力提高到抵御20年一遇洪水,极大程度提高了保护区内防洪能力,解决困扰当地的水患问题,完善金口河区永和镇段防洪体系,改善水环境,为金口河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的环境。本工程的修建不仅具有显著的防洪效益及生态效益,且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对确保保护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群众满意度高。由于项目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故扣分39分。

四、存在主要问题

1.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截止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打围、施工临时便道、围堰备料等临时性工程,完成仰斜式护坡六菱块预制,合同工期240日历天,开工令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截止2021年10月19日,该工程尚未进入主体工程施工。

2.预付款拨付滞后,项目目前预付款尚未及时支付。

五、相关措施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监控项目进度,督促服务供应方及时提交成果。

2.及时下拨资金,完善资金拨付流程,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预付款。

3.账面分项目明细核算,严格按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来源: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