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 日,河北邢台市委原副书记赵常福的裁定书公布,其被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

观海解局注意到,此次的裁定书首次披露,其于2017年9月,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上任不足3月即落马

赵常福,1962年1月14日出生,河北省高碑店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赵常福曾先后担任河北容城县委书记,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年7月,赵常福出任廊坊市委副书记。2015年11月,他任邢台市委副书记,上任不足3个月被查。

此次赵常福的裁定书指出,2017年9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赵常福有期徒刑13年,赵常福现在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服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赵常福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另外,赵常福财产性判项已履行,曾受表扬6次。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赵常福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6年6月22日至2028年11月24日止)。

受贿2000余万 敛财让情妇炒股

2016年11月,赵常福曾被控受贿财物2000余万元。

赵常福的起诉书显示,1999年至2015年间,其利用自己的任职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其中包括人民币1969万元、40万美元、1万欧元和高尔夫球杆一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4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244余万元。

观海解局注意到,赵常福被指控受贿事实共计21项,收受钱财的相当一部分用于炒股。他为掩盖受贿事实,还曾密集退还受贿财物。

例如2009年左右,赵常福利用担任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崔某某请托,为对方承揽保定市“京南一品”项目部分工程提供帮助。2010年底,赵常福在保定市鑫和饭店停车场收受崔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00万元,并将此款交给情妇王某甲用于投资股票。2015年元旦,赵常福为掩盖受贿事实,退还崔某某人民币100万元。

2010年4月和2010年7月,赵常福利用其担任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两次接受郑某某请托,为郑某某公司中标保定市朝阳大街和东风路街景亮化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对方给予的人民币300万元。这笔钱,同样是交给情妇王某甲用于投资股票。

2014年8月、9月,赵常福为掩盖受贿事实,与郑某某订立虚构借款、还本付息的攻守同盟,并授意王某甲向郑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450万元。

值得一说的是,2018年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张红梅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0年上半年,张红梅通过时任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县委书记田钧,请赵常福帮助承揽绿化方面的工程。

根据判决书内容,2010年底,在赵常福帮助下,张红梅顺利中标保定市外环水系滨河绿地景观(北湖重点段)工程二标段。为感谢赵常福帮助和尽快开工进场,张红梅通过田钧送给赵常福贿赂款人民币80万元。2014年下半年,赵常福又通过田钧将人民币80万元退给张红梅。案发后,张红梅将人民币80万元退缴。

2017年8月,张红梅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犯偷越国(边)境罪

此次赵常福还被指犯偷越国(边)境罪,这一罪名在落马官员中较为罕见。

观海解局注意到,赵常福还有一个“伪造身份”——“赵军”。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1年,赵常福以“赵军”名义在河北省高碑店市办理虚假户籍,并迁入北京市延庆区。

2010年,赵常福利用“赵军”的户籍及身份证件办理了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并于2010年2月至2013年6月间持相关证件,以“赵军”身份出入国境八次、出入边境三次。

此外,赵常福的起诉书还披露,赵常福曾因偷越国境、边境接受组织调查谈话。在此期间,他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折合人民币1844余万元受贿事实,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检察机关认为,赵常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违反国境、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边境,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越国境、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观海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