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省长蓝佛安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老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会议通过我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岗级规定、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决定以省政府令发布实施。
会议强调,专职消防队伍是我省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眼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理顺招录机制和管理模式,强化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加强经费保障,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待遇保障和社会优待政策,不断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官网
审核/ 韩俊鸿
制作/ 山西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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