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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讯 12月16日起,中山市首个“拉链式”交替通行将会在博爱二路/沙岗立交桥西侧南江路交汇路口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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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外环路、105国道等路段施工影响,博爱路车流量持续上升,加上博爱路沿线交汇路口车辆抢道争行的现象颇为常见,导致道路通行效率不断下降。对此,交警支队决定从12月16日起试行首个“拉链式”相互交替通行方式。

所谓“拉链式”交替通行顾名思义就是机动车驾驶人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合流路口遇到通行不畅时,自交汇点开始两个车道机动车像拉链一样轮流、循环行驶两边相互交替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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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就是右一辆、左一辆交替通过你走一辆我走一辆,互不抢行有利于快速通过和减少擦碰事故
问题来了“拉链式”交替通行怎么走?需要注意细节?

情况一

合流点前方有车辆行驶,两侧车道均有车辆时,按照右车、左车、右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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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二

合流点前方没有车辆,两侧车道车辆同时驶入合流点的,应当让右车先行,按照右车、左车、右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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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三

一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另一侧车道来车的,从同时驶入合流点的车辆开始,按照右车、左车、右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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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设定为右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左侧来车驶入合流点

另外还要注意,交替通行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通行规则,违反交替通行规则通行的将会被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届时,中山交警会在试点路口地面施划“1、2、3、4、5”的数字方格标识,并配套交通标志,请途经车辆按照地面标识。排序有序通过路口,严格按照相关标志标线指示,规范交替行车,以免影响通行秩序。

来源:中山发布、中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