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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少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市委、市中院、区委对平安安顺建设工作要求,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021年12月7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分别对缓行考验期的未成年罪犯张某某、曾某某进行回访,最大程度让未成年罪犯感受到法律严理与社会人情,切实为他们送去人民法院的人情关怀。

罪犯张某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在判决宣判前,本案承办法官得知张某某系安顺市某学校在校学生后,多次到其学校与校长和班主任沟通协商,争取为其保留学籍,让其能够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本次回访中,了解到张某某于明年5月份通过最后一科考试之后就可顺利毕业,其现在某快递公司实习,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收益并能够维持现阶段的生活,同时每月定期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的统一安排的学习和劳动,具有良好的悔罪态度和行为表现,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法官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罪犯曾某某出生于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鉴于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通过回访了解到曾某某现有一个两岁的儿子,与其父母亲一起生活,现在一家烤鱼店工作,平时亦积极参与司法所的帮教活动。在回访过程中,曾某某的父亲表示现阶段曾某某生活安稳,不需要法院再提供其它的帮助了,并且感谢法院将曾某某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至于影响到曾某某及其孩子今后的就业。曾某某也承诺今后会遵纪守法、重新生活,承担起一名父亲应尽的责任,好好照顾孩子与父母亲。

在回访结束之后,我院又向各缓刑罪犯所在地的司法所调取近半年来相应的社区矫正月考核表进行核实,更进一步了解罪犯在考验期间参与帮教活动的情况,确保他们在这段特殊时期能够遵纪守法、改过自新。

本院通过落实回访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审判为中心平台、借助社会力量把审判向后延伸、积极创新的审判模式,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强化人情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帮教,帮助未成年罪犯感受社会的温暖、法院的关怀,争取最大程度上对罪犯在考验期内高效的引导与监督。

编 辑:梁爽

审 核:刘朝刚

来源:西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