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无小事,事事皆教育”“教育无小事,事事皆育人”。在中小学校里,学生因追逐打闹等行为造成伤害的情形,时有发生,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因为不遵守纪律、完不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学生课的情况,在中小学校里偶尔发生,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呢?12月12日晚,少林小龙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思想培训大会,由中专校长宋银玲进行“法眼看学校,慎行强师德”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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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银玲校长针对社会上因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和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结合《民法通则》《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法律条款解释,明确了作为教师应该践行的行为准则和履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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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校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一要坚定政治方向,二要自觉爱国守法,三要传播优秀文化,四要潜心教书育人,五要关心爱护学生,六要加强安全防范,七要坚持言行雅正,八要秉持公平诚信,九要坚守廉洁自律,十要规范从教行为。

本次主题讲座警示我们: 一是学校应该加强管理,严禁校园内嬉戏追逐打闹,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同时,学校、家长和学生都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共同预防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二是教师、教练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陈同川校长最后进一步强调,会后各部要组织教职工针对案例进行深刻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要保持对师德失范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师德失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将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教练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师德师风建设成效,要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下沉,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保证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