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

然而

一些“酒司机”以身试法

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

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地

12月11日、12日

南溪公安交警联合特巡警

分别在北滨路、正信路

开展酒驾、醉驾统一整治行动

让我们一起看看

哪些“酒”司机遭了

酒驾曝光

01

2021年12月11日20时46分,驾驶人张某芳驾驶川Q99M**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北滨路与炳文路时,被南溪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2021年12月11日21时05分,驾驶人李某平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北滨路与炳文路时,被南溪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2021年12月11日22时04分,驾驶人毛某驾驶川Q21C**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北滨路与炳文路时,被南溪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2021年12月11日21时33分,驾驶人严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北滨路与炳文路时,被南溪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4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2021年12月12日21时07分,驾驶人曹某全驾驶川QHC6**小型轿车行至正信路时,被南溪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6

2021年12月12日21时35分,驾驶人朱某驾驶川Q125**小型轿车行至正信路时,被南溪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开车上路莫侥幸

心存侥幸易犯错

南溪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坚决不能“尝”试!!!

来源:南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