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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王先生说,今年6月份,他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部东风风行汽车,结果合同到手,分期付款从24期变成了48期。这么一算下来,他感觉亏大了......

王先生是做工地建材生意的,每天都要往返各个工地之间。为了方便出行,想要买一部代步车,恰好当时,王先生接到一家名为达申汽车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可以办理以租代购,只需要缴纳少量的手续费,当天就能提车。

经过几次交谈后,王先生相中了一款东风风行的车子,当下就给对方交了两千元钱的定金。而后对方通知王先生去提车,王先生一看是新车,很满意,在交了一万七千元的首付后,和对方签订了合同把车开走,但是对方当时合同以及发票都没有给他。

王先生说,签订合同时,谈好月供3999元,总共是24期。不过,几个月后,当他收到对方的合同,发现原本承诺的月供24期,居然变成了48期。

按正常市场价的话,这部车在4s店也就12万元左右,以租代购的话,远远高于市场价,王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

王先生有点接受不了,这样一算起来,自己要多花7万多元钱购买这部车,他感觉亏大了。

之后他立即找到原先的那位销售人员想讨个说法,但是那名销售人员表示,目前他已经不在福州达申汽车有限公司上班了,而且与王先生签订的合同,过了几个月的时间,他也记不清具体情况,要问一下财务再回话。

然而还没有等到所谓的回复,王先生就被对方拉黑了。

王先生说,在被这名销售人员拉黑后,由于联系不上对方,他当即向福州达申汽车有限公司的客服反映了情况。但是对方的回复很强硬,表示合同怎么签的就怎么办,一分钱都不能少,对于这样的回复王先生难以接受。

随后,采访人员陪同王先生来到了位于仓山区永南路上的福州达申汽车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大多是针对征信有瑕疵、或者手头不太宽裕的客户。因此,贷款利率会更高些。对于这样的解释,王先生却并不认同,他解释当时是有能力购买汽车的,而那名销售人员只要求他付1万7就行了,不用多付,多付的没有意义。

而当王先生要求跟原先的销售人员通话时,却遭到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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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情况他们也无能为力,王先生只能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还款,当然还有另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解约,但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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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目前解约,王先生的车会被收回,各种费用加起来还要交4万多元钱,但如果要继续还月供,就要比市场价格多付了6万多元,这让王先生左右为难、无法抉择,律师建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律师表示:
如果王先生跟这个公司确实是协商不了的话,建议对整个协商的过程,注意是对原始的事实发生的证据进行发问,然后通过双方沟通的一个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去获取一些相关对他有利的证据,然后最终是如果确实案件的实情是按照王先生所描述的话,可以通过诉讼去解决问题。

王先生认为自己完全是被销售人员当时的口头承诺误导了,高出市场价的车,他肯定是不会购买的。那么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律师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者是其他形式去订立,(本次纠纷)我们当事人双方通过口头形式去订立的合同,也是能够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在消费过程中

消费者要注意哪些方面

才有利于自己的维权呢?

律师表示: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达成的一些口头承诺,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在书面的合同当中,或是留存一些书面的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其次,如果说是个人经办的一些代表公司的合同,一定要注意个人他取得公司授权的一个方面的确认,尽可能的在合同当中去明确委托授权人的这么一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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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紫藤

校对丨乐乐

图文来源丨《现场》、

福建新闻频道、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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