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资管业协会”)官微获悉,保险资管业协会已于近期制定并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信息披露自律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自律规则》)。

保险资管业协会表示,《自律规则》的发布是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监管规定相关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障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和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自律规则》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披露规范及内容要求、工作机制、自律管理与自律服务等进行了规范。

具体来看,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审慎客观、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扎实稳妥开展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工作,做到“成熟一项,披露一项”,树立“一次通过”意识,杜绝“带病披露”、“闯关披露”等现象,切实提升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质量。

披露规范及内容要求方面,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论证、评估、决策、披露管理等程序和机制,确保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并完善材料接收、查验核实、信息反馈、跟踪监测等工作流程机制,建立权责清晰、规范透明的自律措施决策和实施机制,确保自律措施实施及自律管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自律管理方面,依据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对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开展自律管理,对投资管理能力首次披露、半年度披露、重大事项披露信息进行查验,根据查验结果采取相应自律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银保监会。

自律服务方面,明确协会做好政策解读、人员培训、信息披露系统建设等基础服务工作,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保险资管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自律要求,持续完善规则体系,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发挥行业监测与服务职能,加强监管沟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