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校园安全备受公众关注,如何依法保障学校安全?今天(12月14日)下午,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

记者留意到,条例提出,广州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

防骗、防性侵、防网络沉迷……纳入校本培训和教育教学计划

在制度层面,条例提出,广州市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制度等。

其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学校安全问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

为预防传染病,条例提出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公共卫生的规定,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传染病、常见病预防控制管理。

为防治校园欺凌,条例提出学校应当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制度,并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中学阶段教育的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有学生代表。

条例还将防范诈骗、溺水、欺凌、暴力、毒品、酗酒、性侵害、网络沉迷,以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防震减灾、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和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卫生防疫、心理健康等纳入校本培训和教育教学计划,要求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条例同时要求学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日常教学和管理中获得的教职工、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第三方提供。

校门口、宿舍楼等区域装视频监控招录教职工应先查从业禁止情形

校门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条例提出,学校应当制定并实行门卫制度,设置门卫值班室。门卫值班室应当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来访人员登记系统,配齐安防器械,安排保安员二十四小时值守。上放学期间,安排至少两名保安员在学校门口执勤。

校园内的关键位置,也是保障学校安全的重点。条例提出,在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门卫室、校门口、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实验室、室内外体育场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同时,学校应当安装与110接警平台联网的一键式报警装置。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要把好教职工这道关。条例提出教职工从业禁止要求,明确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在招录教职工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招录对象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录用的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供上述查询服务。如发现有相关情形,学校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及时解聘。

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发现拟聘人员或者在职教职工存在国家规定的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的,应当对有关人员是否符合相应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并将相关结论作为是否聘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解聘的依据。(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