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从重庆女孩摔打男婴案,到大连13周岁男孩杀人案,

再至4岁女生弑母案,每一起都令人震惊。

近日,发生了一起17岁邻居割喉杀害邻居家女孩未遂,

医院竟然还判了轻伤,真是让人气愤,

今天,学爸就和大家讨论一下下面这个事件。

01

菜刀割喉

事情是这样的,51岁的洪芳珍她独自拉扯着女儿洪某某长大。

王某锋案发时17岁,初中文化,无业,同母亲、继父一起生活。

洪芳珍说王某锋随家人搬到她家隔壁时,王某锋正在读小学,

女儿则刚上幼儿园,两家人大概认识了八九年,但并不怎么说话。

一天下午洪芳珍有事外出,留六年级的女儿一人在家写作业。

当天,王某锋看到洪某某独自在“家庭中介”办公室内,

然后王某锋进入该办公室,双方不知因什么琐事发生了口角。

随后,王某锋上前手箍洪某某脖子,将其拖倒在地,并采用暴力手段对洪某某进行殴打。

殴打其间,王某锋心起杀意,又用菜刀朝躺倒在地的洪某某脖子上连割几刀,看到洪某某伤口流血后逃离现场。

之后王某锋母亲得知情况慌忙向楼下路人求助,他人报警并将洪某某送医救治。

女孩在医院输血1800ml才抢救回来。

事后,公安2次,检察院1次对女孩的伤情进行鉴定,3次都认定为女孩为轻伤一级。

但女孩母亲坚持认为医院篡改了病历,3次鉴定都不规范,女孩应该是重伤。

希望法院以重伤对被告人定罪,近期她准备重新提起民事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女孩50807元。

02

网友评论

这件事上传网络后大家都认为要让真相爆光,维护社会公正。

下面是一些网友评论:

“如果这个是鉴定者妹妹,那就不是轻伤了。深查背后的关系和交易,还社会一个真相。”

“啥轻伤,难道是把人头割下来算重伤,此监定有问题,带有色彩性判定。”

“这种伤为轻伤?颠覆我的理解,肯定有人为的干预!”

“就是故意杀人,应该重判,这次故意杀人由于抢救及时未造成死亡,但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如不重判不得人心!”

“十七岁又怎么了,十七岁应该懂事有担当的人了,应该负责任了!”

“不管重伤还是轻伤,这种行为都应该是故意杀人了吧,如果是鉴定人的女儿受到这样的伤害他们还会鉴定为轻松吗?”

03

杀害同班同学

这类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死者姑姑贺女士介绍,

死者今年12岁,15日早上被爷爷送到学校上课,中午12点19分,

死者家属接到学校电话,说孩子出事了,被同班同学捅了几刀,人已经没了。

这件事案发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高丘镇孙湾村。

曾某洪与刘某某、孙某某都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初一学生,三人都是13岁,念完初一后就都辍学了。

由于在校期间,学生的手机由老师保管。

一天晚上,刘某某和孙某从老师那里把手机偷出来了,而孙某某出来的时候带着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是另外一个同学的。

随后二人前往曾某洪家玩耍,曾某洪得知这个消息后,就告诉了那个同学,

手机便被那个同学带走了,当天孙某某就因为告密和曾某洪闹翻了。

事后,刘某某找到孙某某,商量着想给曾某洪一点“教训”。

之后刘某某、孙某某把曾某洪约出来,在一处水渠护坡上饮酒,曾某洪被灌醉后,

遭到二人所持的利刃所伤,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死后被二人焚尸。

曾某洪父亲王先生说:“我儿子被灌醉后,被对方用刮眉刀刮了脸部和手脚,然后进行了焚烧”。

学爸想说都是孩子,怎么能做出那么可怕的事情啊...

随后,孙某某、刘某某被当地警方将带走,两人供述了杀害曾某洪的事实。

然而,刘某某、孙某某由于未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2021年1月26日,两人在被羁押37天后被无罪释放。

在2月23日下午3点,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三方家庭还是达成了赔偿协议,双方共赔偿被害方88万元。

04

未成年犯罪

在犯罪案例中,学爸认为最可怕的就是这些未成年犯罪,完全不知道轻重。

下手也太狠了!就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就能下这么重的手,完全不计后果。

另外,如果进行深层挖掘,就会发现,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的存在。

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生命教育、道德教育等是缺位的。

当正向教育的力量被负面能量冲击,摇摆的天平彻底失衡,罪恶便不再躲藏,惨剧发生。

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忙于挣钱,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

这种“教育”,并非单纯地追求学习的名次、成绩,更重要的内容是对于孩子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引导和建设。

最后要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

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

但最后学爸想说:惩罚虽然能解被害之恨,解舆论之忧,但它始终只能是在事后。

要治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还须惩罚与家庭教育并举,尽量将伤害的苗头扑灭在伤害发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