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秀文
据西藏纪检监察网12月15日消息, 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赵涛是一名“70后”,2020年8月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不到一年就被查。
通报称,经查,赵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长期大肆收受私营企业主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赵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赵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赵涛,藏族,山东泰安人,1970年12月生。1991年,赵涛从西藏民族学院财经系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后,留在西藏工作,曾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委副书记、县长,西藏自治区林周县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
2020年8月起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21年6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赵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1年6月10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赵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与会领导同志逐一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坚决拥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赵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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