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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岩化法就是在水泥浆中添加岩化剂,形成具有一定强度和良好流变性的胶泥状物质,采用高压灌注方法挤入透水性地层中,迅速硬化,从而达到防渗堵漏目的的施工方法。

本文摘自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13-350-2020透水性地层岩化法防渗堵漏处理技术标准》第七章 《透水性地层岩化法堵漏处理》,该标准2020年12月31日发布,2021年9月1日实施,适用于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地铁工程深度小于24米的透水性地层防渗处理或堵漏处理的施工与质量验收,其它工程透水性地层的防渗或堵漏处理可参照执行。

7 透水性地层岩化法堵漏处理

7.1 一般规定

7.1.1 透水性地层堵漏处理前应进行调查,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地质纵剖面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等;

2 渗漏水水源、位置、水质、水压、涌水量及影响范围等;

3 地下工程周围的生态环境及现场作业条件;

4 围岩结构稳定情况及潜在危害程度。

7.1.2 注浆材料除应符合防渗止水要求外,还应满足透水性地层加固补强需要。

7.1.3 透水性地层堵漏处理,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得污染环境。

7.1.4 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规定。

7.2 施工

7.2.1 注浆孔数量、间距、角度和孔深,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测量放样误差和钻机安装误差均不得大于10mm;

2 根据涌水量和地层情况确定钻孔孔径,终孔孔径不应小于设计孔径;

3 钻孔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孔深,透水性地层钻孔后采用丈量钻杆的方式进行孔深验孔,误差不应大于0.1%。

7.2.2 钻孔和注浆应按设计施工,并且遵循由上往下、由水少处到水多处、由周边向涌水处的原则进行。

7.2.3 钻孔过程中发生塌孔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当遇到块石、孤石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孔位时,应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书面同意。

7.2.4 钻孔完成后,孔口应有保护措施,防止碎石等异物落入。

7.2.5 岩化法注浆施工前,应进行压水试验或压稀浆试验,检验管路的密封性和地层的吸浆情况,确定注浆水灰比、岩化剂掺加量和地层吸浆速度等参数。

7.2.6 发生大面积区域渗漏水时,应清理破碎岩层和覆盖层后,依据由外向内的顺序进行施工。

7.2.7 集中渗漏水堵漏,应先进行渗漏水的集中引排,并且在周边进行浅层加固之后再进行集中堵漏。

7.2.8 注浆各阶段的控制压力和注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过程中,应实时观察注浆压力和流量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2.9 注浆施工过程中,每隔5min或变更浆液配比时,必须在孔口测量浆液胶凝时间,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7.2.10 每隔5min详细记录压力、流量等参数,并记录注浆过程中的各类情况。

7.2.11 注浆时应采取隔孔注浆的顺序,避免相邻注浆孔之间发生窜浆。

7.2.12 当遇特殊情况需改变注浆方式时,应征得设计単位和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

7.2.13 注浆施工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立即组织人员排除故障,尽快恢复施工。

7.2.14 出现窜浆现象时,可根据水力条件采用间歇式注浆、浓浆注浆以及增加岩化剂用量等措施。

7.2.15 浆液不得溢出地面或超出有效注浆范围。

7.2.16 注浆结束后可采用压水试验或者开挖等手段检验岩化法堵漏处理效果,注浆孔及检查孔应封填密实。

7.2.17 注浆点距离饮用水源或公共水域较近时,应及时采取隔断、排水等保护措施。

7.2.18 岩化法注浆安全监测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注浆记录,每隔5min记录压力、流量等,如遇到突发情况应增加监测频率并详细记录;

2 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工作面及管口情况,发现漏浆和串浆,要及时进行加固与封堵。

7.2.19 当发生围岩或支护结构变形超过允许值、危及地表及周边建筑物安全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查找原因。在确定不会危害周边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降低注浆压力或间歇注浆,直到停止注浆或者封堵施工结束。

7.2.20 注浆结束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注浆施工过程中压力逐渐上升,当压力达到设计终压并且注浆量达到设计注浆量的80%以上,稳定10min以上,即可结束注浆;

2 当注浆压力未能达到设计终压,但注浆量己达到设计注浆量,并且无漏浆现象时,亦可结束注浆;

3 所有注浆孔均达到单孔注浆结束标准,注浆后无明显漏水点 ,并且渗漏水量满足设计要求时,即可结束岩化法注浆施工。

7.3 效果检验

7.3.1 岩化法施工结束之前,应对堵漏效果进行检查,确认己达到设计结束标准或者满足防渗漏水级别的指标要求,方可结束施工。效果检査的主要方法分为直观观测法、压水试验检查法和渗水量试验法等。

7.3.2 直观观测法:对于渗漏水岩化法处理施工,肉眼未见渗漏水可判断渗漏水处理满足堵漏效果。

7.3.3 岩化法施工结束前,采取压水检查法对堵漏段浆液充填情况进行检査,检验点的数量应满足岩化法透水性地层堵漏处理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检验点的数量宜为施工钻孔数的10%,且不宜少于6点。

7.3.4 渗水量试验法:在注浆结束后将渗漏水集中引流至集水后进行渗水量测试。渗水量符合设计要求或者防渗漏水级别的技术指标要求。

7.3.5 压水试验不合格或者渗水量试验不合格的薄弱区域重新钻孔进行补充注浆,直至所有检查结果满足设计要求的防渗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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