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15日,南京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变更为“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改制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资产和正在进行中的各类业务均由改制后的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承继。

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