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埠东东干渠皇山路段、延安路明渠(昆明路-翔宇路段)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小埠东东干渠皇山路段、延安路明渠(昆明路-翔宇路段)河道清淤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小埠东东干渠皇山路段、延安路明渠(昆明路-翔宇路段)河道清淤工程,其范围是小埠东东干渠皇山路段范围为滨河东路至香港路,延安路明渠(昆明路-翔宇路段)范围为昆明路至翔宇路,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河道总长度约2.8公里。其中小埠东东干渠皇山路段河道清淤包含河道调查,围堰降水,河道清淤,淤泥脱水、运输,水生植物栽植;延安路明渠(昆明路-翔宇路段)河道清淤工程包含河道调查,围堰降水,河道清淤,淤泥脱水、运输。总投资约260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45日历天。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建议优先采用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方式: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上传)日期:2022年1月7日9:30前,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2、开标日期:2022年1月7日9:30。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3、递交: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