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关于两家保险经纪公司的裁判文书,涉及“多保鱼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多保鱼”)和“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水滴保”)。
裁判文书显示,多保鱼公众号发布的涉案文章存在“主观恶意较为明显,文章的整体意向具有误导性”的问题。法院勒令多保鱼公司和被告凡声科技公司,立即删除损害水滴保商誉的三篇涉案文章,并向其赔偿16万元。
在本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主要涉及三篇文章,即多保鱼发布的《水滴保怎么买,好不好,优缺点,详细介绍,全面分析,对比测评》、《未上线-水滴保靠谱吗?》、《买水滴保险可靠不》。
(图注: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认为,涉案侵权文章可归为两篇,文章一为《水滴保怎么买,好不好,优缺点,详细介绍,全面分析,对比测评》和《未上线-水滴保靠谱吗?》,两者标题虽不同,但共同指向同一内容;文章二为《买水滴保险可靠不?》。
具体来看,法院判定文章一具有误导性。文章中的“看看水滴筹的真面目!”、“水滴筹和水滴保是什么?”、水滴保他们主推都一定好吗,还是说贵的保险就一定好?”、“这里边哪些产品有大坑?哪些值得买?”、“恕我直言,这些保险都是垃圾。”等言语,结合文章的整体结构及具体内容,文章的发布者多保鱼要通过该文章表达水滴保销售的保险产品存在的缺点。使相关阅读者通过文末推荐的微信公众号进入多保鱼相关主体的销售平台,从而推销其平台销售的保险产品,增加其交易机会。因此,整篇文章具有误导性。
文章二《买水滴保险可靠不?》,通过对“水滴互助”的建议来表达“水滴保险”是否具有可靠性,也具有一定误导性。由于文章发布在被告多保鱼的网站上,其同为保险经纪公司,有相同的业务范围,其对水滴保和水滴互助应有一定的认知,在此前提下,其混淆两者的概念,会导致相关公众因对“水滴互助”的认识而对“水滴保”产生不良的心理印象,从而增加文章发布主体多保鱼的交易机会,故该文章具有一定的误导性。
法院指出,被告多保鱼公司和被告凡声科技公司主观恶意较为明显,其发布的文章的整体意向更具有误导性。最终,法院判其删除相关文章,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费用共计1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多保鱼是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成立于2017年6月,依托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为保险意向用户提供保险购买决策服务。此前,多保鱼运营公众号曾被媒体爆出,其公众号发布文章存在用词不当、诋毁“竞品”的问题。2020年1月,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曾因“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没195.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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