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城市快速路上发生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辆黑色奔驰轿车逆行在快速路的快车道内,路过群众随即报警。

接警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民警通过视频核查,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号牌,并 最 终在赛阳镇找到了违法车辆及驾驶人。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焦某体内酒精含量达5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针对焦某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累计记15分、罚款1650元的处罚。

监制/黄惠英

审核/石 甜

编辑/黎 袁

来源/第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