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张家口“首都两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我市野生动物多样性,促进生态资源的保护与恢复,服务保障美丽张家口建设,市中院于12月16日集中公开开庭审理4起涉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市“首都两区”建设持续发力,生态环境的明显转好,野生动物资源也越来越丰富,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打起“打野味”的主意,非法狩猎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破坏了生态资源,应赔偿相应的生态资源功能修复费用,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本次集中公开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包括狗獾、黑颈䴙䴘、狍子、麻雀等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赔偿。

市中院环保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成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庭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本次集中审理,对于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将发挥了重要宣传震慑作用。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和费用。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野生动物遭到捕猎,数量减少,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就会遭到破坏,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自觉抵制非法猎捕、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共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供稿 : 环保庭

编辑:孙继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