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邹城市公安局古塔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法信访案件。经查,因购买某商铺问题,谢某勇12月6日通过微信群煽动指使张某敏、韩某等人,扬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把事情闹大”,非法收取费用6000余元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信访,以访施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谢某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敏、韩某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行政拘留。
△古塔派出所副所长 王福勇
案例真实发生,希望大家能够了解,所谓“信访”最终带来的不是特殊对待,而是法律制裁。人民群众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上访,但少数信访人、信访群体,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越级的、过激的非正常上访行为,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无理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敲诈勒索占不到半点便宜,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更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违法犯罪个人信息永久记录,还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
警方提示:
表达诉求要合法,扰乱秩序必追责!希望信访人引以为戒,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严格规范信访行为。对于任何企图通过闹缠访、越级访等形式进行非正常上访,以访施压,从而达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打击,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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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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