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就合江路边临时停车收费问题网络问政获回复。
问政内容:合江县路边临时停车位收费,单次上午收费4元,下午收费4元,一天收费8元是否合法?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网友网络问政问题获回复。
网民朋友:
第一、城区路边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该路段属于城区临时占道停车规划路段。
第二、我县城区停车收费由合江县城投公司负责实施,县政府文件(合府办〔2017〕368号)授权,城区路段公共停车位为收费停车区域,在此区域停车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停车收费标准是按合价费【2009】18号文件规定执行,小车位每2小时收费2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次收费不超过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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