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骆某某和女子陈某甲是情侣关系,因为陈某甲提出分手骆某某挽回无果,就趁女友看电视时,持刀割喉欲将其杀死,所幸被阻拦未得手。2021年12月17日,骆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广州增城区检察院依法披露。

骆某某1984年出生,家住广州花都区。因本案于2021年7月27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批准逮捕。

骆某某与被害人陈某甲系情侣关系,双方长期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2021年6月5日,双方在陈某甲父母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的家中,再次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期间,陈某甲提出分手,骆某某在试图挽回未果后,决定在杀害被害人陈某甲后自杀。

当日21时许,骆某某趁陈某甲坐在客厅沙发看电视之机,用手箍住被害人颈部并持水果刀向其颈部捅刺,后遭到被害人家人阻拦而逃离现场。骆某某的行为造成陈某甲的颈部第5颈椎左侧横突急性骨折。经鉴定,陈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1年7月26日21时36分许,骆某某在广州市花都区被抓获归案。

检方指控:骆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骆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案已经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