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地方金融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方金融组织加速涌现,金融风险复杂性日益凸显,地方政府在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吉林省第一部专门针对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吉林省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对依法推动吉林省地方金融高效能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金融办《长春市金融办学习宣传贯彻〈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利用《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正式生效的有利契机,净月高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局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中,净月高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局积极组织区内小额贷、担保、典当、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在公司内部开展针对《条例》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得到了各地方金融组织的广泛响应。通过内部培训,各企业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条例》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学法、懂法、遵法的思想认知,促使其依法合规经营,从而更好地服务域内实体经济发展。
近日,净月高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局组织部门全体在岗人员参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的《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视频学习会议。省政策法规处主讲老师紧紧围绕基础法律导学、立法情况介绍、条例具体内容、后续跟进落实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逐条梳理了条例的内涵和实际执行有关事项。《条例》明确赋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权,现场检查时可采取询问、查阅复制资料、检查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资料、电子设备等多种监管措施。该《条例》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缺少有效手段、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通过参加本次《条例》视频学习会议,部门人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具体措施,理清了工作思路,并为后续地方金融监管和《条例》宣传推广工作的开展及时补充了“弹药”。
下一步,净月高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全面理解《条例》颁布出台的重要意义、遵循基本原则和核心法律规范,增强其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探索宣传方式创新,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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