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部署安排,为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区交通安全特点,继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酒驾醉驾

12月11日4时42分许,才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C***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博乐市团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博乐市蓝湖别院东门路段被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查仪检测结果为337.2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7日2时30分,刘某驾驶新BB***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昌吉州奇台县团结南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昌吉州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检测值为275.2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昌吉州奇台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

12月9日凌晨2时许,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新A3***2小型客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场呼气酒精检测为2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依法提取阿某血液进行检测鉴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12月14日2时23分许,杨某驾驶新A***LP号小轿车,沿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东外环由北向南行驶至红山路出口路段时,执勤民警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对其进行乙醇含量测试(吹气式)结果为152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经检验,杨某的静脉血中的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12月11日3时31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执勤民警在西山东街旭阳路南向北方向对一辆新A***95白色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某有明显酒味,随后对其进行乙醇含量测试(吹气式),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8日4点43分许,何某驾驶新A***87银色小型轿车在乌鲁木齐市西大桥路口处时,执勤民警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经现场对呼气式乙醇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提取血样检验、鉴定,结果为2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现已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12月12日8时38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高昌路开展勤务时,查获一起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驾驶新BC****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小某口吹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73mg/100ml,属醉酒驾车,现已依法提取小某的血液并委托鉴定中心对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3日21时50分,木***饮酒后驾驶新H 1***A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木斯岛小区门口附近路段,被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73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5日22时7分许,哈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新GE***9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行驶至博州阿拉山口市东环路段时被博州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查仪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4日22时56分许,木某酒后驾驶新P***6F小型轿车,在克州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国道219线2155公里+300米处被当地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3日1时36分,候某涉嫌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车号为新G****3行驶在塔城地区额敏县郊区乡吐尔宫路被塔城地区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经过酒精检测129mg/100ml判定结果为醉酒后 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超员

12月14日,伊犁州新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源县乡道108线4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新F5***7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经检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22人,超载13人。驾驶员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执勤民警对吐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及乘车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移交新源县交通局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5日8时许,巴州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干路中队执勤民警在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巡逻过程中,发现车号为新M8***H小型汽车行驶缓慢,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拦停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9人,超员4人,属严重超员。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当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经查发现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动进行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8日12时20分许,驾驶人哈某驾驶新ND***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县道329线32公里处,被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哈某某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所属企业下达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12月15日,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郊区中队在胜金乡巡逻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A25***的小型面包车有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人数为8人,实载9人,超员1人。针对阿某某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要求其立即将超员的乘客就地卸客转运,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动进行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4日,和田地区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315国道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迹可疑,执勤人员迅速拦检车辆。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超员危险性后,要求驾驶员联系其他车辆将多出的人员进行转乘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动进行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驾驶

2021年12月14日16时许,和田地区策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检执勤民警在辖区路检路查时,发现驾驶新RB***1小型汽车的驾驶员神色慌张,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队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驾驶人系无证驾驶,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12月13日13时16分,图某驾驶机动车新R2**N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时,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12月11日,艾某涉嫌无证驾驶新Q7***5牌小型客车,因无证驾驶被喀什地区巴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色力布亚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12月14日,阿某涉嫌无证驾驶新Q7***Z号牌小型客车行驶至巴楚县阿拉格尔15村处被喀什地区巴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12月15日22时34分,吐鲁番市鄯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鄯善县连木沁镇市场路口开展夜查,在检查点前方50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KT***5出租车行驶可疑,左右摇摆乱打方向,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艾某以驾驶证没带、身份证没带等借口躲避检查,执勤民警利用警务通核查发现艾某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逾期未换证

12月12日,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和服务区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豫H***重型半挂牵引车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4个多月。在民警进一步询问下,该车驾驶员刘某说自己由于粗心一直不知道自己驾驶证已过期,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使其认识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刘某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刘某尽快换证。

货车超载

12月13日2时7分,昌吉州呼图壁县城区巡逻警车在国道248线4公里,发现一辆满载的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的嫌疑,随后巡逻警车将车辆带至超限检测站检测。新A****0,驾驶员张某某,该车核定载重31000kg,实际载重67100Kg,超载比例116.45%;经检测,这辆车超载的违法行为属实,巡逻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12月13日,昌吉州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147县道12公里100米,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鲁J****8,经查,该车核载标准值49000千克,实测值75250千克,超载53.57%。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不要以身试法

做到文明驾驶

安全出行

来源:新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