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唐山古冶12.13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唐山两地有关禁限行、绕行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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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唐山古冶12.13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唐山两地有关禁限行、绕行最新通告!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关于古冶区主城区部分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限行和绕行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提升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决定自发布本通告即日起,在全区以下道路实施大型载货汽车限行和绕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以下区域严格管控大型载货汽车(含对应的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古冶区外环线以内城区所有道路(包括北外环路原崔尹庄收费站至原徐家楼收费站路段)、S262省道水峪路口至北环口路段、赵各庄城区范围内。

二、大型载货汽车(含对应的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在以下道路通行需办理通行证。G205国道卑家店铁路桥至第二十八中学路段、S262省道水峪路口至南外环黑鸭子路口路段、唐林北路、胜利道、爱民路、友爱路、震兴道、林西道、新林道、唐林南路、新光路、古林路、北外环三友水泥至启新水泥厂路段、长春路、中山道。

三、永安道、永盛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持通行证车辆途经该两条路的绕行唐林北路、古赵路、京山道、胜利道,有运输需求必须经过该两条道路的中、重型载货汽车货物由轻型货车倒运,运输无法分解的大件,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古冶区人民政府申请办理通行证。

四、除以上道路以外的城区内道路,每天上午08:00-11:00,下午14:00-17:00允许所有载货汽车通行,其他时间通行需办理通行证。每天07:00-09:00、17:00-19:00,城区内任何道路禁止任何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车辆。

五、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大型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依法申请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向城区内运输民生保障物资(蔬菜、水果、生鲜、主副食品等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的货车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清底数,统一办理通行证,过渡期内,凭运输货物有效证件,允许在永安道、永盛路以外的其它城区道路通行。

七、以下车辆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一)使用用途为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的专项作业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二)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故障车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八、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载货汽车,还应遵守《唐山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的通告》规定。

九、本通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参照执行。

十、G205国道途经古冶的大型载货汽车绕行南外环,S262省道途经古冶的大型载货汽车绕行线路:南外环-西外环-赵陡路-唐榛路。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即日起施行。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南堡经济开发区城区大型载货汽车禁行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切实维护南堡经济开发区的道路安全秩序,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少大型运载汽车带来的环境污染,经南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大型载货汽车禁行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荣福道(含)-世纪路(含)-发展道(含)-东风路(含)-东风道(含)-南兴路(含)-发展道(含)-南源路(含)-荣华道(含)-希望东路(含)合围区域。

二、以下道路每天限时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希望北路(兴达道-荣华道)段每天早6时至晚24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其余时间允许通行。

三、本公告所限定的大型载货汽车范围,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其他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参照执行。

四、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专项作业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五、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故障车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六、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和时间段,大型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申请并取得通行许可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处罚。

八、本通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负责解释。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通告同时废止。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地图说明)

来源: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