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李海歌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海歌为聊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题召敏为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局长;

周忠伟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聊城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徐洪祥为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钦广为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张吉文的聊城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郭涛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郭涛、于晓博为聊城市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赫占廷为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龙刚华为聊城市社会信用和价格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正伟为聊城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聊城市军粮供应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磊为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朱宏锐为聊城市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相东为聊城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和学勇为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宝平为聊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震为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楚泽海为聊城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陶珂为聊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魏发奎为聊城市财政局副局长(列孟宪奇之后,试用期一年);

王锐为聊城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东华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潇为聊城市建筑建材行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树海为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副主任(列韩学峰之后,试用期一年);

张玉彬为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玉祥为聊城市人防事业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军为聊城市水利事业发展和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霞为聊城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列副局长第一位,试用期一年);

钱震为聊城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建勋为聊城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鹏为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鑫为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列苏云忠之后,试用期一年);

郭建为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姜灿为聊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海磊为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聊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伟为聊城市地方金融监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红、冀保军为聊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林国晨为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聊城分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永刚为聊城市技师学院副院长(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副校长);

刘雪巍为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宁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越军的聊城市外国专家局局长职务;

李旭的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强的聊城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锐的聊城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袁文峰的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聊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寻广浩的聊城市金融监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庆起的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吴国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吴国华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家斌为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孙华伟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晨为聊城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珏的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局长职务;

杜可心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王俊广的聊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古希良的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孙华伟的聊城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朝彩的聊城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蒋家斌的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晨、万维兴的聊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