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大强(化名)外出打工时,妻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共同居住生活,大强和妻子吵架时,与情夫发生冲突,持刀将其砍死。2021年12月2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起诉书。
大强,男性,1955年出生,汉族,文盲,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家住罗平县,捕前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未受过刑事处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梁某某趁大强外出打工期间,与大强的妻子阿秀(化名)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同居。事发当日凌晨,大强与阿秀吵架,阿秀跑出门外哭泣,在此过程中,梁某某与大强发生争执,追撵至扯土村李家口子处时,大强用刀对梁某某的面部、头部、颈部、腰部、胸腹部等部位实施刺杀,致其因锐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认为,大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大强的行为具备“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之坦白情节。此外,被害人梁某某在该案的起因上存在过错。此案已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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