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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内涵,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成都中院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经过前期创建及初评活动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

顺利入围

“枫桥式人民法庭”候选集体

进入最终评定命名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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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2日17:00

投票规则

1、点击下方链接

下滑页面,选中1号天府文创城人民法庭·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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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微信ID只有一次投票机会;

3、每次最多可选择1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最终投票结果将作为

入选成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评选的重要参考喔~

来源: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编辑:刘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