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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内涵,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成都中院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经过前期创建及初评活动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
顺利入围
“枫桥式人民法庭”候选集体
进入最终评定命名环节
快来投票吧!
投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2日17:00
投票规则
1、点击下方链接
下滑页面,选中1号“天府文创城人民法庭·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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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微信ID只有一次投票机会;
3、每次最多可选择1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最终投票结果将作为
入选成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评选的重要参考喔~
来源: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编辑:刘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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