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液化气安全隐患

集中收回用户端长期滞留钢瓶的公告

尊敬的市液化气用户: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用户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消除液化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液化气风险,维护首都公共安全,我公司拟对长期滞留用户处的液化气钢瓶进行集中清理,防止滞留钢瓶超期,特公告如下:

1、长期未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居民用户超过1年、非居民用户超过3个月未换气),如仍持有我公司产权钢瓶,请及时查询所持有钢瓶的有效日期,检测方法见文后说明。如钢瓶已经超期,请尽快到我公司供应站网点就近办理换气或退瓶手续。

2、确定不再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请及时办理退户、退瓶手续,用户可持供气协议、购气卡和钢瓶到我公司就近供应站网点办理。如用户购气手续丢失,只交回钢瓶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由供应站查验确实为我公司产权钢瓶后单独登记接收。

3、涉及退钢瓶押金的用户,办理人需携带卡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供气合同或钢瓶使用协议、押金证明材料(钢瓶押金往来专用票等),非本人办理还需携带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对于长期未周转的钢瓶,按照双方签订的供气合同或协议,先扣除钢瓶闲置占用费后,再退还剩余钢瓶押金。钢瓶闲置占用费按照占用时间和约定金额从押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公司热线电话96157。

4、自公告发布15日后,仍未返还的滞留超期钢瓶,公司不再承担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液化气安全事故及人身、财产伤害,由持有者负责。

特此公告。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钢瓶有效性查询方法

请用户关注“北京液化气”微信公众号, “信息查询”—“用户相关信息查询”—“钢瓶查询”,输入钢瓶的一维码八位数字查询,显示查询结果为 “超检验周期”和“已报废”的钢瓶,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立即返还我公司就近供应站网点,网点见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用户相关信息查询”—“站点浏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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