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日
其中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调整到1650元
第二档调整到1500元
第三档调整到1430元
第四档调整到1340元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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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中
0 1
安庆市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
0 2
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
0 3
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13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
▌来源:安徽日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责编:知白
▌审核:一苇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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