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日

其中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调整到1650元

第二档调整到1500元

第三档调整到1430元

第四档调整到1340元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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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中

0 1

安庆市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

0 2

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宿松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

0 3

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13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

▌来源:安徽日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责编:知白

▌审核:一苇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