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发布36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六、山东省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吕某为通讯作者、山西省人民医院廖涛为第一作者、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买尔旦赛力木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ROR1-ASI promotes tumorigenesis of colorectal cancer via targeting Wnt/β-catenin”。经查, 系存在第三方代写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

1.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吕超作出处理如下: 5年内取消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申报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资格,2年内取消职务晋升和聘任资格,2年内取消评先树优资格,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告

(通报链接:http://www.tzzxrmyy.com/tb/20211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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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结论的可信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全责(或主要负责),在读研究生撰写的论文,一般由其导师担任“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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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又通报了一批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从今年6月8日起,国家卫健委已经通报第十一批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累计有数百名医务人员受到处罚。

山东省滕州市某医院王某为通讯作者、陈某某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经查,系存在代写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现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王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计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通报批评;警告;5年内取消申报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资格;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资格;撤销获得的2018年度医院优秀青年人才称号。

2、对第一作者陈某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计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通报批评;警告;5年内取消申报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资格;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资格;撤销获得的主任医师职称;收回论文奖励。

3、对第二作者王某某: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1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等资格;缓聘副主任护师2年;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4、对第三作者王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