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阳县教育局

目前 ,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严重疫情,存在蔓延扩散的风险,我县紧邻西安、咸阳市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切实有效控制培训场所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现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培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12月20日起,暂停全县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及退费工作。

三、各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让孩子参加任何性质的聚集性活动和培训,防止学生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四、暂停期间,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场所的封闭管理,进行全方位消杀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吊销《办学许可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对无证照机构(个人)开展线下活动的,相关部门将强制关停并严格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29-3 6220303

泾阳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