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兆斌等四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洪军的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兆斌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杨宏伟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杨学泉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戴福勇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13日

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兆斌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 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陈兆斌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请求辞去鹤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兆斌同志辞去鹤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12月13日

鹤庆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黎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

2021年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黎辉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黎辉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21年12月13日

洱源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 12月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通过)

洱源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代兴同志辞去洱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赵红同志辞去洱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县长万鹏的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

李鹤康洱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叶 勇洱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洱源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龚红松洱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李新奇洱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寸鹏基洱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洱源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21日

消息来源:鹤阳先锋、洱源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