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国内的养老金领取政策。
1985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已经发布关于“外籍华人可领中国退休金”的政策,即为《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其中的第一条提到,“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领取养老金必须要满足以下的2个条件:
1、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超过15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参保男性职工退休年龄60岁,女性职工退休年龄50岁或其他法定退休年龄)。
原则上来说,只需要在出国之前在国内办好退休手续,安排好退休账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但是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领取的养老金只能是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将无法领取。出国时缴费年限未满工龄15年或不到退休年龄,原则上没有资格领取。
虽然原则上是没有资格领取,但是国家仍旧对国家有贡献的人给予拥有他国国籍,到了退休年龄是可以回国申请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如何办理领取国内的养老金呢?
若是申请者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居留证;前往居住国的中国领事馆填写生存证明,即为《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也称“健在证明”,等待领事馆审核通过后加盖印章即可。申领国内养老金是允许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同时还需要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居留证和委托公证书。
*本文资料整合于网络,具体政策请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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