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电总局公示了《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
严格意义上来讲, 这是一份纯正的技术性文件,分别就高清、4K超高清电视剧母版制作要求,包括时长、署名、图像、声音、字幕、封装格式和技术质量等方面给予了技术性的要求,同时给出了声画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一句话,这个文件是为了解决电视剧制作机构、版权方及播出发布机构之间高清、4K超高清电视剧的母版制作与交换而印发。
比如,在对电视剧的母版构成方面明确提出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另外,在署名要求方面,要求作品署名情况应正确体现作品权属情况;避免署错名、使用简称、台标等不规范形式署名以及不同载体不同署名等情形;清晰有序署名片头、片尾署名分别依据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署名,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国籍标注,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形成清晰、有序的署名规则;制作机构向播出机构或发行机构交付时,署名应与向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报备的版本一致等。
在众多具体要求中,有一条署名要求受到业界热议,那就是“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由聘用合同约定,制片人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同时,制作规范要求“未直接参与艺术创作的辅助工作人员不在片尾署名。”
番位,这个舶来品,没想到在中国逐步流行并盛行开来,虽然这是一种宣传策略,但不能否认这也是对演员诠释的角色的一种认可。
但不能忽视的是,近年来关于番位之争有点走偏了,本就是以角色定番位,但如今演变成为是个角色都要争主演的名头,甚至是谁在前、谁在后都要争执一番;而对于制作方来讲,也存在着演员合同与最后执行不符的现象,以至于演员之间互生芥蒂。
与此同时,这番争论又蔓延到网友和观众之中,特别是有些“饭圈”组织为了自己喜欢的演员,严重悖理事实,强行为演员争夺番位,否则就以各种语言诋毁其他演员,导致舆论严重两极分化,污染了网络的文化环境。
目前,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为了平衡某种无法调节的“不平衡”,在密密麻麻的演员前面全部定格为“主演”,领衔主演、特别出演、特邀主演、联合主演、特别主演、友情出演、特邀演员、特约演员……
看到此种景观,首先观众懵了,这是何等大的制作能邀请这么多主演;同时,业界也有点犯嘀咕,如果都是如此定位,是不是以后评奖可以直接取消最佳男女配角奖项。
如果你觉得这是“撕番”顶峰,那是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以至于现在已经出现按拼音排序来定位主角前后之分了。可怕的是,这种现象目前已经延伸至综艺节目和晚会,包括节目和晚会的海报都要有谁是C位之问。
如此激烈的番位竞争,却没有听到一个主演能够在某部电视剧扑街之后,主动站出来说是我“主演”的责任。
如此看来,如今的番位之争也是一种乱象的延伸,不能不引起重视,总局在一个技术性的文件中再次提及对演职人员的顺序和位置等问题,就是提醒演员本人以及制作方和平台方,一切都早在合同签订前解决,绝不能在拍摄期或播映期再度发生番位争执,一切由合同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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