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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在外打工和辛劳的人们陆续踏上回家团圆的旅途,然而由于雇佣者百般逃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些打工者的回家路,显得无助而孤独。近年来,榆阳公安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入手,倾力办好民生实事,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持续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1月2日,榆阳公安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榆阳区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两次对该公司法人杜某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该杜仍拒不支付。为尽快挽回员工经济损失,榆阳公安治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深入分析研判,强化责任担当,经过不断努力,逐步查清了67名员工被欠薪的具体情况,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杜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成功追回67名员工拖欠工资42万元。

2021年9月6日,榆阳公安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榆阳区某工程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经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法人苏某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之前支付刘某、张某的拖欠工资,该苏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按时支付拖欠工资。9月14日,治安大队民警依法传唤了该公司法人苏某某,民警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苏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和批评教育,最终该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筹集了拖欠工资16.58万元,并通过民警返还到刘某、张某本人手中。

2021年9月17日,榆阳公安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江苏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该公司拖欠27名工人共计64.35万元。2021年4月21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书,责令其于4月28日前足额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拒不执行。现分局已将该公司法人杨某上网追逃。

今年以来,榆阳公安先后受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6起,涉案金额151.7万元,立案4起,刑事拘留4人,追逃2人,为89名务工人员追讨欠薪75.56万元。

警方提醒

劳动者遇到薪资被拖欠且协商无果时,应通过正当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举报电话:0912-3428210)。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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