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吴玉光与卢安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桂1023执431号,执行标的25万元。因被执行人卢安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卢安亮,男,1970年7月27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平果市太平镇吉林村巴雷屯,身份证号452624197007271577。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卢安亮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3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776-5825781、5889590

联系人:韦法官

特此公告

平果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平果市人民法院

编辑:甘水金

值班主任:韦彩坪

值班编委:权晓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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