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2 日,据看看新闻报道,今年 8 月,上海崇明区两位法官和法警来到曙光路上的一所私立学校,调查一位“老赖”的儿子是否在这个学费 18 万的学校就读。谁知,学校工作人员很不配合,对学生信息支支吾吾。另一边,校长竟向法院投诉,对跨区进行调查提出质疑。
法院到学校调查“老赖”子女读贵族学校情况,是依法行事,学校不该阻拦更不该投诉,撇开这个暂且不谈。法院限制“老赖”子女就读贵族学校,其实并非“株连”。
“老赖”欠债高达700万元,却花18万元让子女就读贵族学校,显然让人无法接受。“老赖”让孩子读贵族学校,说明其有钱,有钱不还摆明了就是耍无赖,是对债权人权益的蔑视,也是对法律的藐视,妨碍社会和谐。
法院到贵族学校调查“老赖”子女就读费用情况,于法有据。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可相关学校却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竟然不配合甚至投诉,缺少业者良心,也缺少依法治教意识。
“老赖”是和谐社会的绊脚石,向社会释放强大的负能量,对“老赖”就该打击、联合惩戒,堵住高消费的漏洞,让其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老赖”子女享有受教育权,但不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受教育权,从这个角度讲,是不可以读花费高昂的贵族学校的,因为这也属于一种高消费。
中国的法律没有“株连”一说,限制“老赖”子女读贵族学校,只是联合惩戒的的一种手段,并没有侵犯“老赖”子女的受教育权,舆论大可不必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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