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县执法局、县公安局、洮阳镇等相关单位,依法对位于洮阳镇北五里铺村下寺的一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执行。
经查实,赵某某未取得任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擅自在洮阳镇北五里铺村下寺修建违法建筑,建筑面积132平方米。
拆除前
近期,该辖区部分群众听信谣传,受各种思想误导偷建抢建房屋。为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减少由于违法建设给广大人民群众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12月4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洮阳镇及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通告》,要求违建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所有突击偷建、抢建的违法建筑自行无条件拆除。但当事人赵某某无视政策法律规定,于12月18日凌晨,采用移动水泥预制房进行顶风违建。
为维护法律尊严,坚决遏制顶风违建势头,相关部门及乡镇通力协作、重拳出击,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依法对赵某某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执行。此次行动,共租用大型吊车3台、清运车4辆,雇佣专业拆除工人20人,历时8个多小时,对当事人所建的132平方米移动水泥预制房进行了强制执行。
下一步,将构建乡镇、部门、村社“三级”联动巡查监管机制,按照“日常巡查无缝隙、连续巡查不间断、立体巡查无遗漏”的要求,采取网格人员徒步巡查和无人机空中取证对比等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行为的巡查管控,建立完善违法建设“预防、发现、制止、查处、拆除”长效机制,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杜绝“假日房”、“一夜楼”现象的发生,对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以零容忍确保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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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后
来源|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编辑|马 星 责编|赵建民 杨 阳
编审|谭明强 总编|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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