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
我市部分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安全性能差,且驾驶人经常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事故高发、易发群体。近日在临桂区,一辆电动三轮车因闯红灯被撞倒,电动车驾驶人员受伤昏迷,经临桂交警调查认定,仍然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1年12月15日14时55分许,在世纪大道与仙湖路交叉口,胡某(男,83岁),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临桂区佳和花园小区方向往虎山路方向闯红灯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沿世纪大道东往西,绿灯正常通行的小型越野客车撞倒,胡某当场昏迷,后经医院检查治疗,胡某已无大碍。近日临桂交警经调查看监控发现,胡某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胡某子女到交通大队看了监控后对责任无异议,但是越野车是一辆宝马X5,损失大概40000余元,车主考虑到三轮车驾驶人年事已高,主动降低标准,只需赔偿29000,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交 警 提 示
2022年2月1日起,未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道路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规载人、不突然变道等,安全文明出行。
临桂交警经调查看监控发现,胡某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胡某子女到交通大队看了监控后对责任无异议,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交警提示: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希望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共同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强调:2022年2月1日起,未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道路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来源】临桂交警大队、广西桂林交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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