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强化了执勤管理、赋予了检查宣传职能、完善了制度保障,在全省率先走出了一条农村志愿消防队创新发展的新路子,为推动全州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黔东南州是全国农村火灾最为严重的地区,素来有“全国农村火灾看贵州、贵州农村火灾看黔东南”之说。州政府2020年印发《黔东南州健全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志愿消防队伍实施方案》,推动全州1945个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组建农村志愿消防队。2021年,全州农村火灾亡人数下降14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1.2%,全州农村区域未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州农村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其中农村志愿消防队在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烧连营”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虽然全州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值班备勤不规范,器材装备配备不统一,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执勤训练不达标等问题。为切实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办法》,推动全州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提质增效”,提升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和水平。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三条,突出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依据和基本原则,明确农村志愿消防队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由村(居)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市、区)级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明确了农村志愿消防队人员配置和装备配置。规定20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按照不少于20人配备志愿消防队员;100户-199户木质连片村寨按照不少于15人配备志愿消防队员;100户木质连片村寨按照不少于10人配备志愿消防队员。并且依据村寨规模大小,对机动泵及破拆工具等消防器材配置数量进行了区分。
同时,《办法》还规范农村志愿消防队执勤和训练管理。特别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农村志愿消防队建立值班备勤制度,落实村干带头值班制度,保障每班至少有2名队员在办公场所值班,其他队员在家庭或周边区域备勤;同样对志愿消防队开展培训和演练的频次进行规定,要求消防救援部门应将志愿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指挥调度体系,有条件的村寨可为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应急值守台、POC公网对讲机、互联网摄像头,实现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互联互通。
除此之外,《办法》还赋予农村志愿消防队消防检查和宣传职能。规定农村志愿消防队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1+N”、“2+N”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检查和宣传,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广泛深入的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同时协助公安派出所开展农村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做好复查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黔东南消防
编审:吴映璇 肖茜
主办:凯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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