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的吴齐生有两儿一女,女儿因拆迁获得203万征收款,吴齐生问女儿要30万给大儿子家,女儿不同意,他就说与女儿断绝关系,还把女儿告上法庭……
71岁的吴齐生是一位退休工人,和70岁的老伴刘萍育有二儿一女,一家相处还算和睦,然而自从老宅征收后,一家人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
吴齐生和刘萍一见记者,就诉苦,45岁的女儿吴红梅自出生到结婚生子,都是和老两口一起住,去年9月份,老宅征收,女儿吴红梅全部拿走了203万征收款,买了豪车和新宅,搬了出去住,老两口问女儿要30万来买房,好让他们晚年有个安身之处,女儿不但不给,还要和他们断绝关系。
老宅征收后,他们老两口没有房子住,只好在株洲市内租住在一套狭小的单位宿舍里,每月房租450元。
吴齐生说,自老宅征收后,女儿和他们基本上不来往了,过节过年甚至他过生日,女儿都不回来,有次老两口主动去探望女儿,没想到一见面,女儿就直呼他俩的名字,让他们很难过。
刘萍回忆起那天的情形,忍不住伤心落泪,那天女儿还说她不是父母亲生的,要做亲子鉴定。
事情真的如吴齐生说的那样吗?记者提议去找吴红梅了解情况。
吴齐生带着记者去到女儿的公司,指着停车棚里一辆黑色全新的奔驰告诉记者,这就是女儿用征收款买的豪车。
记者在公司没有找到吴红梅,但在吴红梅的同事口中得知,吴红梅2002年就进公司了,是个老员工了。
记者提出想见吴红梅,吴红梅的同事说,她正在车间作业,不方便见客,有什么事可以留下联系电话,站在一边的吴齐生见状显得很为难。
最后,吴红梅的同事还是带记者去找吴红梅车间的同事,车间同事告诉记者,平时吴红梅工作认真,性格虽有点急躁,但和大家相处很好,不像是个绝情人。
在吴红梅同事的帮助下,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吴红梅,吴红梅得知父母来找她,态度冷淡,说不是自己不认父母,是父亲要和她断绝关系。
记者提出见面谈,如果有什么误会,可以当面解释清楚,吴红梅说父亲已经起诉她了,有什么要谈的就在法院谈,说完就挂了电话。
离开吴红梅公司后,吴齐生带记者去老宅,老宅已经被推翻了,但未建新房,吴齐生指着一片废墟中,告诉记者哪个地方是他的老宅,1993年他买下一套土房,面积近200平方,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名字都是他的,1998年,女儿将土房推倒重建一栋两层楼的房子。
吴齐生反重强调,土房推倒后,房子虽然是女儿建,但地还是他的,房产证也是写在自己名下,他想不明白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征收款怎么就落到女儿手上了。
随后,吴齐生带着记者去了当地征收办,征收办的工作人员说,征收款去年11月份已经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全部下发到位,吴齐生的老宅土地使用证上的户主是吴红梅而不是吴齐生,所以,他们就将征收款下发到吴红梅的账户。
吴齐生告诉记者,房子被征收后,女儿拿到了203万征收款,买了豪车,除此之外,女儿还分到了三套房,自己和老伴却分文不得,只能租住在狭小的房子里。
对于吴齐生说吴红梅还分得了三套安置方,征收办的工作人员也证实吴红梅确实分到了203万征收款和三套房子。
离开了征收办,吴齐生带着记者往家里走,然后拿出一沓复印件资料给记者看,资料是他之前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吴齐生说,征收前他和老伴去禄口镇做生意,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正本放在家里,女儿趁他不在家,就偷走正本去更改名字,正本大概是2000年前后被女儿偷走的。
吴齐生还说,去年11月份他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给他出示了一份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名字是女儿的,之后法院复印土地使用证封面给他,让他自己去查,他便去查了户主为什么变成了女儿的名字,但国土局相关科室却不让他查,所以,至今他也不知道土地使用证为什么是女儿的名字。
几天后,吴红梅接受了记者采访,吴红梅坦然说征收款确实有203万,奔驰是自己用征收款买的,房子征收后,她就搬出来住,但现在她也是租房住,父亲他自己有房不住,偏要去租房,他是故意给她抹黑。
接着,吴红梅拿出手机上的视频给记者看,视频上一栋两层的瓷砖楼房就是征收前的房子,房子是自己1998年建的,根本就不是父亲之前购买的土房,虽然自己是在父亲之前买的土房上建起来的,但在1998年建楼房前,父亲就已经将土房分成三份,三个子女每人一份。
在土房全部推倒重建楼房前,三兄妹已经协议好了,她给钱两个哥哥,哥哥就把他们那份产权给她,当时建房子,费用总共4万,三兄妹平圴分摊,每人一万三千多,也就是每份产权的钱是一万三千多块,产权问题明确后,她就去重新办了土地使用证,二哥还特定写了份证明,证明上房子的产权归她所有。
吴红梅拿出二哥写的证明给记者看,记者见证明上确实写得很清楚,房子的产权已经很明确,没有什么疑问,但不明白吴齐生为什么非要说是他的,这中间又有什么误会。
吴红梅说起征收后半年来与父母的感情疏远了,以及父亲之间的矛盾,她忍不住惆怅和眼眶湿润,看得出她很在乎这份亲情,她也不是绝情之人。
吴红梅虽然口头赌气说和父亲断绝来往,但内心还是思念父母,今年年初父亲70大寿,她原本打算让丈夫带孩子代她出席祝福父亲,在去之前,却意外得知父亲已经将她告上法庭了,这让她很难过。
在父亲把她告上法庭前,因为念及亲情,她多次主动去找人从中协调,希望把她和父亲的矛盾化解,能在家里协调好的就在家里协调,不要闹到法庭上,同时,她愿意买一套二手房给父母,另外再给父母10万元,但是父亲却坚持要30万现金,还一意孤行把她告了,告她就等于不认她这个女儿了,房子的产权是她的,征收款也是她的,她能退让,做到这步已经仁至义尽了。
几天前,父亲主动打电话给她,她以为父亲想通了,愿意面谈,心里很高兴,自己一接听就连喊三声爸爸,可父亲不但不应她,而且一开口就说“你就是吴红梅吧”,父亲如此,让她很难过。
吴红梅说她也不想和父亲闹到这地步,但父亲的做法让她难过,她性格又较真,而且她又没有错,丈夫见她难过,曾对她说,想回去就回去吧,毕竟他们是你的父母,但她因为伤心,不愿意回去。
吴红梅与父亲的矛盾闹得太僵,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小区无人不晓,邻居们对吴红梅表示很不解,在邻居们看来,百善孝为先,吴红梅不应该是说“对父亲不再有赡养义务了”这样的话,这是不对的,毕竟父母养大她,养恩大于天,做儿女父孝顺是第一位,就算父母有错,子女也要原谅。
为了解决这场家庭纠纷,记者去当地社区了解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说,她们曾经多次去了解,了解到吴齐生每月有固定的退休工资,待遇不错,但他还是这样吵吵闹闹,坚持问女儿要30万现金。吴齐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听话,花了不少他的钱,后来大儿子不在了,大儿媳吃低保,还有癌症,吴齐生有一套单位宿舍房,但他给孙子住了,不过二儿子给他买有一套安置房,他的晚年安身之处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租住的房子只是过渡。
听了社区工作人员说后,记者明白了吴齐生为什么坚持问女儿要30万的原因了,吴齐生之所以这样是有原因和苦衷的,可是子女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吴齐生一心为大儿子,可他是否想过女儿的感受。
记者找到吴齐生的二儿子吴治中,吴治中表示他作为兄长,一边是父亲,一边是妹妹,他也很为难。当年那块地父亲确实是分给兄妹三人了,但那时他经济不好,大哥又遇难,所以,最后就把房屋所有权给妹妹了,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父亲没有买下那套土房,没有那块地,妹妹又怎么能在那块地上重建新房,又怎么有200万征收款,俗话说喝水不忘挖井人,没有父亲,又怎么有她,事到如今,他只能希望妹妹看在亲情上,体谅下父亲。
找吴治中了解情况后,记者再次去找吴红梅,劝说她看在亲情的份上,再次和父亲沟通和协调下,缓和下关系,原谅父亲的过错,吴红梅态度坚决,说不是她不认父母,是父亲一脚把她踢出去,告到法院,她和父亲的关系缓和不了了。
在记者的多次劝说下,吴红梅最终接受了建议,第二天吴红梅和吴治中一起回父母的租房。
吴红梅一进门就喊了一声“爸爸”,记者看着这情景,以为一家人能好好聊聊,把纠纷解决了,没想到吴齐生顾左右而言他,翻起旧帐,说当年是女儿提出要拆他的房子重建。
吴红梅及时纠正父亲,当年不是她提出拆土房的,要说旧事就如实说,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讲出来,不能翻版本来说。
吴齐生说是女儿要求翻新房子,吴红梅却说是父亲要求的,父女俩说法不不,又吵起来。
吴齐生执意要女儿给他30万现金,吴红梅气愤得拒绝继续协调,说既然父亲已经把她告上法庭了,那就法庭上说,法庭怎么判就怎么判。
记者劝说能在家里协调解决的,父女俩就不要以原告被告身份出现在法庭上,女儿身上还流着父母的血。吴齐生固执说,现在是法制国家,懂不懂,不能说上了法庭就是断头台。
刘萍听到记者说女儿身上流着自己的血,从房里冲了出来,指责女儿那天说不是她的女儿,还要做亲子鉴定,吴红梅说那都是气话,吴齐生接话说气话也不能那样说,那不是人话,是畜S说的话。
吴红梅听到父亲责骂,拿起包站起来就往门外走,不愿意和父母再争辩下去,让这份脆弱的亲情在争吵中越走越远,她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不相信父亲的心不是肉长的,既然父亲已经起诉,就让法律来判断这是非曲直吧。
吴齐生父女俩最后都执意法庭来解决矛盾,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亲情也可能因为钱碎成一地,这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七月生活情感驿站:
在整件事中,很明显吴齐生有私心,偏心大儿子,吴齐生有不错的退休工资,还有房,可以说晚年无忧,但他为了大儿子家,不顾女儿的感受,即便女儿愿意买一套二手房给他,再补偿10万元给他,但他仍不满意,执意要30万,为了30万不惜将女儿告上法庭。
吴齐生想要30万给大儿子家,因为大儿子家困难,他想接济大儿子家,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变相的逼着女儿要钱,就算想接济大儿子家,也应该好好和女儿商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女儿念在亲情上,给大儿子家一定的经济帮助,钱是女儿的,女儿愿意帮助是情分,不愿意帮助是本分,不能因为私心,偏向儿子,不顾女儿的感受。
老宅虽然是吴齐生买,但早在10多年前,他已经将老宅一分为三,分给三个子女,而且三个子女已经协议好,吴红梅出钱,两个儿子转让各自那份产权给吴红梅,三兄妹间已经不存在产权和经济纠纷,谁也不欠谁的,吴红梅没有义务一定帮大哥家,但念在亲情上,自己有能力的,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帮助和理解体谅父亲,因为父亲在分老宅时没有偏心,还分一份给自己。
吴红梅继承了父亲三分之一的房子,但房子建好后,父母也一直在里面生活着,享受着,在另一个角度说,也是吴红梅回报父母,房子征收后,吴红梅也愿意给父母买一套二手房和给父母10万元作为补偿,虽然不是特别多,但吴红梅还是念父母之恩的。当然,吴红梅也有错,吵架时,赌气说了些伤父母的话。
吴齐生在大儿子在世时,就偏心大儿子,老两口的钱几乎都投到大儿子身上,征收后,又问女儿要30万,想给大儿子家,让亲情因为钱而破碎,父女俩的身份可能变成原告和被告出现在法庭上,值得吗?
手心手背都是肉,儿女都是自己的孩子,父母要一碗水端平,不要重男轻女,不要偏心,无论在物质上、态度上,都要公平对待子女,父母不偏心,家庭才幸福,子女才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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