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男子周某某在家中和母亲争吵,竟然残忍地掐死了自己的母亲。直到父亲回家后才松手。后经鉴定,周某某患有躁狂症,作案时限制刑事责任能力。2021年12月27日,山东海阳市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悲剧的来龙去脉。

周某某家住山东海阳,有大专文化。

案发当天11时许,周某某因其疾病治疗问题与其母亲安某某在家中发生争执。期间,周某某用双手掐住安某某脖子直至其父亲回家发现后才松开双手,致安某某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安某某系口颈胸部受钝性物体压迫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经精神病司法鉴定,周某某患躁狂症,作案期间处于躁狂发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报警后,周某某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

检方指控:周某某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因琐事故意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此案已经在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说法点评:

很难想象,安某某被儿子掐住脖子,呼吸一点点急促、窒息、失去意识之前,她的心里该有多么绝望。

杀死母亲,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会加以最严厉的惩罚和谴责。但特殊之处在于:凶手周某某有精神疾病。但经过鉴定,他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周某某并不是完全丧失神智,还有部分意识。

等待周某某的,势必是法律的公正制裁。但留给这个家庭的,只有无尽的痛苦和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