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桑建伟 通讯员 程楠楠)近日,新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群众举报材料联合公安局食药环及相关市场监管所查处了一起数量近300箱的流动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案件。

自2021年7月7日以来我所共接到11起关于我辖区郑州屈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食品“板栗酥”和“绿豆饼”的相关投诉举报,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均未发现上述食品原料及包装,该负责人称自生产以来从未生产上述食品。新华路市场监管所组织精干人员多次分析讨论,利用群众举报进行来源追查。最终调查,新郑市龙湖镇梅山村584号加工窝点加工涉案食品近300箱,标称郑州屈大哥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外包装纸箱12600个,外包装袋48卷。新华路辖区执法人员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现场通知新郑市龙湖镇市场监管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此次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了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名厂址的食品流入我辖区消费市场,今后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