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陪审团,一块来发言,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离婚案例。我国民法曲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要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因此,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都在想方设法寻找对方的过错。但是法律又明确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又不能作为合法证据来使用。这就使得要想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难上加难。

我们办过这样一个案例。女方怀疑男方在外包养小三,但男方小心谨慎滴水不漏,女方苦苦找不到证据。后经高人协助,采取跟踪办法找到了包养小三的房屋,这个房子是以小三名义租的。然后女方偷偷潜入室内,以吊灯上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取得男方和小三同居上床的视频证据。马上起诉离婚,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男方赔偿女方共同财产的2 O%1OO万元。庭审中,女方律师当庭播放了偷拍的证据。面对这一证据,男方当场瞠目结舌,不得不承认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但此时男方律师经验丰富,临危不乱,当即指出,该视频是女方偷偷潜入他人私人住宅偷拍取得,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住宅权隐私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得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女主凭此主张损害赔偿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如果您是陪审团,您认为女方主张赔偿的请求是否应该得到法律支持。请在评论区发言。我们下期公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