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男子透过聊天平台与久未联络的小学女同学联系上,以看兔子为由载女同学到租屋处,竟涉嫌强行脱掉女同学衣物侵犯得逞,女同学仓皇逃离现场后报警;黄男辩称是两情相悦,但法官认为两人除社交平台外没有其他联络方式,显然没有深厚感情基础,难认女方会轻易同意发生性关系。以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以上诉。
据悉,黄男透过聊天平台联络上小学女同学,下午约见面吃晚餐,女同学如期赴约,黄男声称租屋处有养兔子,以去看兔子为由,骑车载女同学到租屋处,不到半小时,黄男涉嫌强行脱掉女方衣物、侵犯女同学,挣脱后仓皇逃离后,神情慌张地向附近居民询问所在何地,居民查觉有异而报警。
黄男坦承有发生性行为,辩称是气氛融洽两情相悦,发生性关系后,为了要不要一起吃晚餐而争吵,演变成肢体冲突,女方才自行离开;且曾经车祸受伤左手无力,无法对女方为强暴手段。
法官认为,双方事隔10多年才透过聊天软件约第一次见面,除外没有其他联络方式,显然没有深厚感情基础,难认女方会轻易同意发生性关系,且刚联络上感情逐渐升温、素无恩怨,很难想像会向警方诬指强制性交重罪。至于左手车祸伤势已是2年多前,难认伤势尚未复原。
法官审酌,大学毕业的黄男未婚、独居、无业、经济状况不好、没有前科,但为满足一己私欲,侵害性自主权,不但违反社会善良风俗,造成女方身心创伤,犯后否认犯行,有传唤未到庭纪录,又未能达成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
热门跟贴